你消費 我護航!丨法政學院開展“3•15”法治宣傳志願活動
發布時間:2023-03-16 查看次數:631
為進一步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振消費信心,構建良好消費環境,3月15日上午,法政學院聯合鹽城市亭湖區市監局、消費者協會等單位在亭湖區竹林大飯店廣場共同舉辦了主題為“共建和諧社會,提振消費信心”的國際消費權益日宣傳活動,法政學院的黨員教師、大學生法治宣講團的成員們積極參與。
“根據《産品質量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對于經營者提供的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商品,消費者可以主張退貨退款。如果受到損害時要及時保存付款憑證、交易記錄等信息,通過平台的投訴機制或市場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等部門投訴來維權。”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葛偉老師對前來咨詢關于網購問題的社區居民講解道,并提醒在網購時要注意選擇正規的購物平台,避免掉入購物陷阱。
在現場,大學生法治宣講團的成員們通過派發宣傳手冊、口頭宣講等方式,向社區居民們普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同時,結合常見消費案例進行以案釋法,提醒消費者在遇到消費糾紛時,要善于運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學們詳細介紹了法律援助維權綠色通道,并幫助老年人現場演示通過平台要求客服介入處理商品退貨問題。“我們老年人最害怕被不良商家盯上,不知道怎麼維權,志願者們不僅教我們怎樣防止上當受騙,還教我們如何依法維權。”參與群衆都紛紛向法政學院的普法志願者們點贊。
在校園内,大學生法治宣講團的同學們也積極開展法治專題宣講、知識問答、懸挂條幅标語等普法活動,将消費權益知識與同學們在校常見的實際問題有機結合,幫助同學們了解《消費者權益法》相關知識,提高消費維權意識,并鼓勵同學們科學消費、理性消費。
消費權益關系到所有人,優良誠信的消費環境的構成離不開每個人。這次“3•15”法治宣傳志願活動,是“法律鹽阜行”品牌活動服務社會的良好契機,也展現了法政青年志願者的社會責任擔當,今後将更加注重學用結合,為法治社會建設添磚加瓦,為幸福生活提供法治護航。
作者:郭佳慧